江苏楚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销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7-10-03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筑材料生产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沭阳县陇集镇发展大道1号
建设单位:江苏楚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江苏楚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沭阳县陇集镇发展大道1号建设建筑材料生产销售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260.8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干粉砂浆20000吨、预拌砂浆8000吨、刚性防水材料2000吨的生产能力。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
本项目运输阶段会产生车辆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可以减少扬尘产量。干粉砂浆车间、预拌砂浆车间与刚性防水材料生产搅拌过程中均会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套,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二级标准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未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无组织最大落地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二级标准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计算,项目以原料仓库与干粉砂浆车间、预拌砂浆车间、刚性防水材料车间界外50米为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建设项目全厂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
综上,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值≤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本项目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及墙壁隔声可达到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环评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沭阳县顺意木制品厂生态板生产、销售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的降低,风险性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控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在该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楚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陇集镇发展大道1号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5996710000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5-66087232
邮箱:Vae0607@163.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3日起。
相关标签: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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