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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麦迪斯合金有限公司医用超弹性记忆合金材料项目环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24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用超弹性记忆合金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沭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宁路26号

建设单位:宿迁麦迪斯合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一期项目年产镍钛合金丝10t;二期项目年产镍钛合金丝40t、镍钛合金管0.5t和定型部件4t。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

一期项目

1)有组织废气

从工程分析可知,企业一期项目酸洗工序有组织硫酸雾排放量为0.019t/a,排放浓度为1.13mg/m3,排放速率为0.008kg/h,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出;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废气

企业一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并优化防治措施,车间密闭,强化管理,则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企业一期项目运营期酸洗工序未被收集的硫酸雾,通过优化防治措施,车间密闭,强化管理,则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营运期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

二期项目

1)有组织废气

从工程分析可知,企业二期项目酸洗工序有组织硫酸雾排放量为0.081t/a,排放浓度为2.25mg/m3,排放速率为0.034kg/h,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排出;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

企业二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并优化防治措施,车间密闭,强化管理,则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企业二期项目运营期酸洗工序未被收集的硫酸雾,通过优化防治措施,车间密闭,强化管理,则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营运期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

(2)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道,接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沂南河;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KDFS-1 型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道,接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沂南河。综上所述,本项目污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3)声环境

设备合理化布置,安装隔音窗户等措施治理后,经预测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企业一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金刚砂、收集到的粉尘、废润滑乳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过滤膜,其中生活垃圾1.5t/a收集后统一运往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废金刚砂0.03t/a、收集到的粉尘0.003t/a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润滑乳液2.52t/a、污水处理站污泥0.53t/a和废过滤膜0.1t/a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做到零外排放,不影响外环境

企业二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废屑、废金刚砂、收集到的粉尘、废润滑乳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过滤膜,其中生活垃圾4.5t/a收集后统一运往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金属废屑0.044t/a、废金刚砂0.13t/a、收集到的粉尘0.012t/a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润滑乳液10.08t/a、污水处理站污泥1.78t/a和废过滤膜0.4t/a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做到零外排放,不影响外环境

3、环评结论

综合所述,从环保角度考虑,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环境污染通过本报告中提出的有效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其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同时项目新建后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经有关环保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

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宿迁麦迪斯合金有限公司医用超弹性记忆合金材料项目建设是可行的,选址是合理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宿迁麦迪斯合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宁路26号

联系人:陈宁  联系方式:18068922666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千山科技园三楼

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025-66086472

传真:025-84587267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 2019年6月24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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