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悦来镇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02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海门市悦来镇区域规划(2013-2030)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悦来、万年、三阳和六匡四部分,合计为24.68平方公里。其中悦来总面积20.67平方公里,万年1.52平方公里,三阳1.66平方公里,六匡0.87平方公里。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各监测点H2S、HCl、硫酸雾、非甲烷总烃、VOCs浓度均达标,不存在超标现象,说明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质量较好。
(2)水环境现状:七匡河、二十匡河、海门河和长江排口上下游现状均符合水质评价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悦来镇所在区域,共布设36个《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在镇域各片区及周边共布设5个地下水水质测点和10个地下水水位测点,各监测点的监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应类别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在镇域各片区及周边(涵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共布设15个土壤监测点,各监测点的监测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或《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相应类别标准要求。
(6)底泥环境质量现状:在中信环境水务(海门)有限公司排口处布设1个监测点,监测指标为pH、镉、铅、汞、砷、铬、铜、锌,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底泥环境现状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15618-2018)中pH>7.5且属于“其他”类别的农用地标准。
(7)环境承载力状况:环境承载力分析结果表明,悦来镇大气及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小于当地环境容量,表明本区域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根据预测结果,悦来镇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叠加背景浓度后,均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不会造成环境功能降低。
(2)地表水:实施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清下水、雨水排入雨水管网,废水污水经污水管网集中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污水厂正常排放时不会降低地表水环境的功能。
(3)声环境:经采取措施后,悦来镇的开发对镇域范围内及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悦来镇固废将得到合理处置处理,无二次污染。
(5)社会环境:悦来镇的建设将会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有利于社会稳定,社会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根据规划产业定位,提出相应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VOCs的污染控制;对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提出有效治理措施。
(2)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环境监测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治理,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场所建设,禁止垃圾随意堆放进入河道;加强管理,试行源头控制,保护清水通道。
(3)声环境保护措施:推广使用低噪型施工技术和设备,减轻建筑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产生工业噪声的项目,需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利用绿化隔离带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固体废物收集系统;根据企业类型,工业固体废物中将有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视其性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及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管理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送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尽可能利用、严禁乱堆乱放、防治产生扬尘等二次污染。
五、规划相符性
1、选址合理性
(1)选址的区位优势
悦来镇距离海门市区30公里,据南通市区50公里,据上海市中心城区80公里。水路运输便利、陆地上形成“三横三纵”交通主动脉。宁启高速悦来出入口与苏通大桥相接,使悦来与国内外大中城市联系更为快速、便捷,悦来已融入上海“1小时经济圈”范围。
(2)选址的规划协调性
经分析,悦来镇规划选址及布局基本符合《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空间布局规划要求。
(3)环境合理性
综合考虑悦来镇的产业布局,悦来镇工业集中区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大,因此主要对工业集中区选址的环境合理性进行分析。
从大气环境来看,工业集中区选址位于悦来镇中心镇区的西北角,不在其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但产业布局规划中种羊基地位与其临近,且位于其主导风向下风向。考虑到种羊养殖的敏感,建议规划调整为:将种羊基地布置于悦来镇镇域东北角,临近山羊养殖基地。
从水环境来看,工业集中区附近无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但镇域规划范围内穿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七匡河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和二十匡河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部分河段,相对敏感。镇域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重叠范围内的项目引进和水污染防治应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因此,在镇域现有企业废水立即接管集中处理,规划范围与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七匡河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和二十匡河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不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同时严格企业环境准入、尽快加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入镇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的前提下,规划选址从环保角度基本合理。
2、规划协调性
本次规划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等相协调。
六、综合评价结论
悦来镇区域规划符合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区域环境容量及资源承载力能够满足悦来镇规划实施的需求。悦来镇在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总量控制要求、规划区域土地得到相关部门确认的基础上,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悦来镇区域规划及开发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海门市悦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主任
联系方式:15896222639
(二)环评单位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66080385
您如果是悦来镇及周边居民,欢迎您在公示期间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对悦来镇的发展、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姓名、职业、家庭地址、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七条。
2020年6月2日
海门市悦来镇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征求意见稿.docx.docx
海门市悦来镇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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