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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湖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沭阳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PPP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10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江苏明湖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沭阳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PPP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在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沭阳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PPP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地址:沭阳县苏州西路南侧,垃圾卫生填埋场北侧

投资总额:8400万

建设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26666m2(40亩),一期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6637.22m2,建筑面积7227.88m2。项目规划设计日食物残余160t,废弃食用油脂15t,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先行建设规模为日处理食物残余100吨,日处理废弃食用油脂10吨。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根据《2019沭阳环境质量报告书》中公开的监测数据,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SO2、NO2、O3、CO四项基本污染物达标,PM10、PM2.5两项基本污染物不达标,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通过对项目的特征因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大气各项监测因子NH3、H2S在各监测点均未出现超标现象,现状监测值均能够满足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通过大气现状评价分析得出,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

2、水环境

根据评价结果可知,评价对象沂南河各监测断面中除总氮外其余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COD、BOD5、氨氮、SS、总磷指标检测结果能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其中总氮超标可能与沿河的生活污水面源有关,沿河周边污水收集纳管覆盖率较低、部分企业污水及当地居民生活污水未能普遍得到收集处理,造成污水无序排放至周围水体,从而导致超标现象。通过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统筹推进城区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城区合流制小区和居住区雨污分流改造、集镇污水管网新建和分流改造、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治理,加大新建管网和泵站配套及老旧管网改造、破损修复力度,提升污水收集率。通过上述措施后,能有效改善沂南河水质。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沭阳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对附近地表水体沂南河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次环评在厂址四周设置了4个声环境监测点位,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土壤环境

本次环评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土壤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各项土壤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5、地下水环境

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应标准。

三、建设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有预处理车间和污水处理区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沼气燃烧废气、发电机沼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恶臭气体主要是来预处理车间餐厨垃圾前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废弃食用油脂前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污染物包含NH3、H2S、臭气浓度,废气通过收集后分别进入两套末端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恶臭气体废气采用“酸碱洗涤塔+高活化生物废气净化塔”进行处理,废气中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蒸汽通过燃气锅炉制备,沼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燃烧废气,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直接经15m高3#排气管排放。本项目锅炉沼气燃烧废气烟尘、SO2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燃气排放限值,NOx满足《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文件低氮燃烧要求标准,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剩余部分的沼气进入沼气发电机进行发电,沼气发电会产生燃烧废气,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发电机组燃烧废气经15m高4#排气管排放。沼气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同时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各类废气经过有效处置之后的正常排放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废气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项目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环保措施

本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水体。建设项目年废水产生量为45713.4t,生产废水采用“预处理+混凝气浮+两级A/O生物反应系统+MBR膜系统+高级氧化”后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一同接管沭阳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废水满足沭阳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达标接管沭阳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尾水排入沂南河。因此,建设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消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声环境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与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实现平衡,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到位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明湖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17664523510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文工

电话:18550717029

邮箱:3208024299@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周边2.5km的团体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江苏明湖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 日

江苏明湖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沭阳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PPP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相关标签: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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