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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乐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14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乐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分类: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和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地点: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北侧、瑞声大道东侧

项目代码:2020-321359-33-03-547311

投资总额及环保投资:总投资为50000万元人民币,环保总投资1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约47761.59m2(约71.64亩)

建设期:建设期6个月,约2021年12月投产

职工总人数:定员500人

工作时数:二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年运行4800小时。

二、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相关产业政策。

2、厂址与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江苏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定位调整环境影响专题报告》及批复(苏环管[2008]17号文)同意调整产业定位和《关于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15]131号),南、北区重点发展纺织服装、木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电子、物流等无污染或低污染项目,纺织业以发展集约化、专业化的、年印染纤维达1万吨以上的大型纺织企业为主,有控制地发展为区内纺织服装和机械电子业配套的印染、电镀业,不建设纯印染、纯电镀项目。本项目位于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不属于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达标的区域,建设项目涉及阳极氧化生产工序,不属于纯电镀企业,所以本项目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选址符合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要求,符合《关于切实加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的相关要求。

因此,从厂址位置合理性上来说,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符合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原则

从工艺、设备、资源能源利用各方面来看,建设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配备了先进设备,充分考虑了各类资源的回收再利用。项目贯彻了循环经济的理念,基本符合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项原则。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对槽体产生的酸碱废气采用密闭生产线+顶部、双侧槽边吸风方式收集,收集的废气由抽风机抽至二级水膜吸收塔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限值,碱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标准,磷酸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限值。

建设项目喷漆废气经过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处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0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喷漆颗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炭黑尘、染料尘标准。本项目印刷和注塑有机废气和电泳烘干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DA009和DA011排气筒高空排放,印刷、电泳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本项目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

本项目喷砂、拉丝粉尘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水膜除尘塔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标准后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边界外100m。

本项目废气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建设项目年废水产生量为139120t,其中生活污水15000t/a,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24120t/a,含磷废水29000m3/a,其他综合废水95120m3/a(含阳极氧化染色废水9984m3/a)。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含磷废水进入独立的含磷废水收集池经过除磷预处理后和其他综合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调节池,所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排放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沭阳县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沂南河,不改变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减震,选用低噪音设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处置和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可靠的。

5、风险评价

本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各专业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对影响安全卫生的因素,均采取了措施予以防范,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通过采取以上提及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在建成后将能有效的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综上所述,本项目完工后,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条件下,风险水平可接受。


6、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指标由建设单位按照建议总量指标向沭阳县生态环境局申请,并由沭阳县生态环境局核定。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本项目选用较为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可达国内先进水平,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总量能够实现区域内平衡;公众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建设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及附近居民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司:江苏乐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05265933

联系人:章总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司: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02556007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609522037@qq.com

2021年5月14日

乐昆电子环评征求意见稿.pdf

公众征求意见表.docx


相关标签: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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