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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同丰村村民委员会农户集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01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位于新丰镇南环大道南侧、大四河东侧,目前地块现状为空地,部分区域已进行硬化。红线外东侧为工业企业,南侧同丰村和原盐城天力肥料有限公司(已停产,距离调查地块150m),西侧为大四河北侧为南环大道,其中东侧工业企业主要为江苏陈智压缩机有限公司(距离调查地块10m)、市节能器材厂(距离调查地块20m),大丰市志新包装有限公司(距离调查地块东南方向60m)。地块占地总面积约为21542m2。调查地块历史上作为农用地和村庄使用,开展工业活动

根据地块规划, 地块将建设安置房,对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属于R 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主要收集到地块用地规划资料、周边区域地质勘察成果等。根据收集的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以及委托单位及周边居民等访谈信息,对地块进行了环境分析及污染识别。

根据收集资料和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卫星历史影像资料,调查地块在本次调查之前主要农田和村庄,未开展工业活动。

本次调查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未发现化学品使用,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在调查地块范围内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土壤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表层快速检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铬、锌满足《《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试行)》(DB11/T 811-2011)住宅用地筛选值

通过对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分析,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相关标签:土壤及地下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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