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冠中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EVA制品1000万平方米、PE制品1000万平方米、PVC制品5万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2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1.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EVA制品1000万平方米、PE制品1000万平方米、PVC制品5万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投资总额:3570万元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上虞路5号
建设规模:沭阳冠中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购置研磨机、锯台机、打孔机、注塑机、出片机等设备62套,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淘汰原有的研磨机、打孔机等设备3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EVA制品1000万平方米、PE制品1000万平方米、PVC制品5万件的生产能力,预计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新增利税500万元,实现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40%,生产成本降低500万元。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2)大气
项目运营期注塑工序过程中的有机废气经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与破碎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5m排气筒(FQ-01)排放;配料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硫化发泡废气经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FQ-02)排放;硫化发泡工序过程中加热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尾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FQ-03)排放;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FQ-04),排放运营期内各类大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及墙壁隔声可达到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环评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厂址选址合理。本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排放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区域各环境功能符合相应的功能区要求。从环保角度考虑,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沭阳冠中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上虞路5号
联系人:王玲雪
联系电话:18351025900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66087232
邮箱:283187417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2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