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宇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器件制造搬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8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张渚镇工业集中区宇龙路1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租赁宜兴市张渚镇工业集中区宇龙路1号(国神科创产业园3号楼2层)。租赁总建筑面积为2850m2。将原有固晶机、打线机、穿脚机、烘箱等设备搬迁至车间,并购置分板测试机、SMT贴片机、NXT贴片机、空压机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具备年产LED数码显示器5000万只、LED发光管2000万只的能力。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兴市宇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5-66082341 电子邮件:3074179342@qq.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应工
4、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全厂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后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12t/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张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桃溪河;无生产废水。
(2)大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烘干废气、注胶固化废气和酒精擦拭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统一抽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587mg/m3、排放速率为0.059kg/h,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喷码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006kg/h,符合环保要求。
综上,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及墙壁隔声可达到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环评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宜兴市宇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器件制造搬迁扩建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的降低,风险性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控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在该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6、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8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