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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南侧、金丰北大街西侧地块(大新农民公寓东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0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大丰区通港大道南侧、金丰北大街西侧,调查单位进场时地块现状为空地,内部种植了时令蔬菜。调查地块占地面积10523.0m2地块红线外东边为金丰北大街和部分工业企业,北侧空地和通港大道,西侧为已建大新农民公寓,南侧为北兴街和在建住宅小区。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大新村、住宅小区和部分工业企业。

根据调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属于07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主要收集到地块用地规划资料、周边区域地质勘察成果等。根据收集的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以及政府部门及周边居民等访谈信息,对地块进行了环境分析及污染识别。根据收集资料和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卫星历史影像资料,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大丰区大中街道大新村农田,未开展过工业活动。

本次调查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未发现化学品使用,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在调查地块范围内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土壤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表层快速检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锌和铬快检值均低于铬、锌参照《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试行)》(DB11/T 811-2011)住宅用地筛选值。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土壤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通过不确定性分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进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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