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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塔筒及管桩制造和配套钢结构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15-10-20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风电塔筒及管桩制造和配套钢结构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阜宁县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29号和32号

概要:江苏开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开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了新公司江苏神山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主营风电设备制造。本项目位于阜宁县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29号和32号两地块,占地446684.16平方米,总投资145488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海上风电塔筒及管桩13万吨、2MW以上风塔800套、配套钢结构10万吨的生产规模,职工定员40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工车间、配套用房等。目前公司已经取得阜宁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阜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并出具了备案通知书阜计经工业[2009]116号、阜经信工业[2012]2号、备案号:3209231404681,批准其开展后续工作。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涂装车间产生的漆雾颗粒、有机废气以及烘干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处理、涂装废气经玻璃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等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也较小,不会破坏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来预测,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均在厂界能实现达标排放,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外50米、涂装车间边界外100米区域叠加后包络线的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同时本项目建成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扩建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消声减震,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集中储存于40m2危废暂存间,所有危险废物的贮存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HW49、HW08、HW12类别危险废物由根据性质分别由委托江苏朗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和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可靠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对应的SO2、NO2、TSP、甲苯、二甲苯、TVOC等小时浓度或日均浓度值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均可达到环境功能二类区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总体表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各水质监测因子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明,该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域内的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总体声环境质量较好。

根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各监测因子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

根据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评价区域土壤质量较好,各监测因子均优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在切实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总量平衡方案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可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所需要索取的信息发送至以下邮箱: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神山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862049066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5-66082283

E-mail: 1192949334@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相关标签: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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