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沭阳和聚石英制品厂石英制品加工、销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01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英制品加工、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沭阳县青伊湖农场垤庄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沭阳和聚石英制品厂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加工高纯石英砂1000吨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为粉碎和筛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离心除尘器处理,最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0.51t/a,排放速率为0.71kg/h,排放浓度为35.4 mg/m3有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粉碎及筛选过程中未收集到的石英粉尘以及人工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逸散粉尘。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来预测,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在厂界能实现达标排放,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以车间边界外50米包络线范围。经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排气措施,切实保证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废气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项目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3、环评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沭阳和聚石英制品厂石英制品加工、销售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的降低,风险性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控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在该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沭阳和聚石英制品厂  

单位地址:沭阳县青伊湖农场垤庄工业园区

联系人:严高

联系电话:15896131112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66087232

邮箱:57564002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9月1日起。

沭阳和聚石英.doc


相关标签:环境影响评价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电话:025-66091082

传      真 : 025-84587267

邮    箱:jsst_scb@126.com

网址:www.jssthj.com

foot_ewm.png

扫描二维码

Copyright ©http://www.jssthj.com/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从事于土壤及地下水调查,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环保工程, 欢迎来电咨询!
苏ICP备17000151号  Powered by 祥云平台  技术支持:华企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