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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机硅系列产品加工项目现状评价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20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有机硅系列产品加工项目

项目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工业集中区宏远路北侧

概要:扬州宏远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03年投资250万美元,位于邵伯镇工业集中区宏远路北侧建设二甲基硅油系列项目。该项目于2004年10月经扬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05年扬州市环保局会同江都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江都市环境监测站进行验收监测。2013年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投资250万元,扩建15000t/a废塑料生产加工项目。扩建项目于2013年1月21日经扬州市江都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扬江环发[2013]11号),2013年10月10日扬州市江都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扬江环发[2013]274号)。

为了抓住市场,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扬州宏远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5000万元,于2016年进行有机硅系列产品生产加工项目建设。生产的主要产品有:硅油系列产品和硅胶系列产品。工厂占地面积3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0万平方米,职工人数90人,年工作日300天,三班制,每班时长8小时。现有建设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高粘度二甲基硅油2500t/a;低粘度二甲基硅油5500t/a;羟基硅油500t/a;氨基硅油1500t/a;乙烯基硅油6000t/a;低含氢硅油1000t/a;柔软剂10000t/a;消泡剂10000t/a;液体硅橡胶5000t/a;高温硫化硅橡胶5000t/a;107室温硫化硅橡胶5000t/a;环氧树脂胶3000t/a;模具硅橡胶1000t/a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现有项目整改后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颗粒物、VOCs及生物质锅炉废气。VOCs采用碱液/水喷淋+活性炭吸收装置进行净化,净化效率≥90%;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多管旋风除尘+碱液喷淋系统;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根据污染源现状监测结果,现有项目各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减轻了产生的废气对区域内大气环境的污染。

(2)废水

现有项目废水采用分质处理原则,采用高效中和絮凝沉淀方式对工艺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工艺采用目前较为成熟、处理效果较好的斜板沉淀工艺,废水达标接管邵伯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外排荡马河。

(3)噪声

现有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甩干机、循环冷却塔、真空泵及各类风机等。其源强值一般为75-95dB(A)。现有项目设计中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污染源现状监测结果,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现有项目整改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反应残渣、废活性炭、生物质灰渣、布袋收集烟尘、化粪池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生物质灰渣及布袋收集烟尘外售;相关废活性炭、反应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集中储存于厂区北部20m2的危险废弃物暂存堆场,均采用密封塑料桶储存,以防止残留污染物渗漏。现有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和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及土壤

现有项目通过加强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危废临时堆场等防渗漏措施,初期雨水收集等措施以后,不会造成土壤及地下水功能类别的下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域对应的SO2、NO2、PM10等小时浓度或日均浓度值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均可达到环境功能二类区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总体表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根据历史监测资料,建设单位在邵伯镇工业区投产至今2003-2015年间,区域环境空气常规因子中SO2、NO2、PM10指标无明显变化;目前现有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大气环境中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低于相应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纳污水体荡马河各监测因子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明,该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根据历史监测资料,近一年来荡马河地表水质量变化幅度较小;因此现有项目对纳污水体荡马河造成的影响较小,水体水质稳定,环境质量功能未改变。

(3)声环境质量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域内的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总体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各监测因子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

根据历史监测资料,近期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变化幅度较小;因此现有项目对当地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功能未改变。

(5)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域土壤质量较好,各监测因子均优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历史监测资料,建设单位在邵伯镇工业区投产至今2003-2015年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目前现有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土壤环境中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低于相应标准要求。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所需要索取的信息发送至以下邮箱:

建设单位名称: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773535855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66082283

E-mail: 1192949334@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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