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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坤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年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4万吨、锂电池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7-06-01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新建医药辅料研发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连云港坤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3100万元,在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内新建年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4万吨、锂电池2万吨项目。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形成年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4万吨、锂电池2万吨能力。

本项目厂址位于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租赁连云港市临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占地面积4000m2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土地。

本项目拟定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人数约10人。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各大气环境监测点SO2,NO2,PM10小时或日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铅日均值达到《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GB7355-87)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硫酸雾达到《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表1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TVOC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总体上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

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本次评价布设的2个监测断面pH、COD、SS、DO、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铅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TP浓度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总体上地表水质量现状良好。

(3)地下水

本次评价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点的: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氨氮、可滤残渣、氯化物。总大肠菌群和铅的浓度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无废气生产。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水质简单,生活废水接管至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临洪河,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建设针对各类地下水污染源都做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减轻因项目建设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在采取了有效地地下水防护措施后,正常排放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公辅设施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各噪声预测点的昼间、夜间值均能达标。

(5)生态环境

本项目拟建于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内,租赁连云港市临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无生态敏感点,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生态影响较小。

四、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废铅酸锂电池破损泄露产生的电解液及废锂电池事故六氟磷酸锂分解产生的剧毒HF气体的事故。根据风险分析结果,一旦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也存在一定的影响,但在风险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通过设立风险防范措施和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可以最大限度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并进行有效处置,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五、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非正常工况下将产生硫酸雾及有机废气,另本项目分拣、暂存等工序要求车间为封闭状态,唯一的入口须处于关闭状态,项目综合考虑车间通风换气及职业卫生等要求,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仓库外设置微负压集气装置及配套的水膜喷淋装置,废锂电池暂存仓库外设置微负压集气装置及活性炭处理装置。水喷淋装置及活性炭处理装置在正常工况下仅做空气置换使用,项目水喷淋装置在非正常工况下使用,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因硫酸雾浓度较低,故项目废水可能的污染物即为硫酸,该废液与废铅酸电池周转箱一同处置。外运交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锂电池非正常泄露,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因子是TVOC。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内引风系统引入车间外设置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厂区不设食堂,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浦南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t/d,污水处理工艺为A2/O法。处理后尾水排入临洪河,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换、送气风机、耐酸泵、叉车及运输车辆等,噪声声级范围70~90dB(A)。在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铅酸蓄电池、废锂电池、废铅酸电池泄露及处置物、废锂电池泄露及处置物、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其中废铅酸蓄电池、废铅酸电池泄露及处置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废锂电池、废锂电池泄露及处置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再生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当地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标准政策,符合地方的环境管理要求,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总量能够实现区域内平衡,公众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供意见和建议。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可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八、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为了充分考虑您的看法和意见,发挥您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您从维护自身利益,维护您的居住环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的建设性的意见,以便为本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坤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卫平

联系电话:18857262999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7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15861124877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日


相关标签: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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