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顺意木制品厂生态板生产、销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8-09-26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态板生产、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沭阳县胡集镇华集村新老205交汇红绿灯西北
建设单位:沭阳县顺意木制品厂
项目性质:新建(未批先建)
建设规模:沭阳县顺意木制品厂拟投资200万元在沭阳县胡集镇华集村新老205交汇红绿灯西北建设生态板生产、销售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710.42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595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生态板20万张的生产能力。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
本项目裁切、砂光、锯边过程中会产生木屑粉尘,产生的木屑粉尘经过配套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生产车间15m高1#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锅炉采用燃烧轻质柴油进行供热,燃烧过程中主要产生烟尘、SO2、NOX等废气,废气经过配套引风机引入20m高2#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油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胶、热压工序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车间15m高3#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未收集的粉尘、非甲烷总烃在制板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无组织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计算,项目以制板车间周界外100米为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建设项目全厂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
综上,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值≤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本项目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及墙壁隔声可达到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环评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沭阳县顺意木制品厂生态板生产、销售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的降低,风险性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控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在该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沭阳县顺意木制品厂
单位地址:沭阳县胡集镇华集村新老205交汇红绿灯西北
联系人:华总
联系电话:13773914666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25-66087232
邮箱:alwayslxjs@163.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6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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