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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有机溶剂NMP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03 00:00 来源:http://www.jssthj.com 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有机溶剂NMP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15877.88万元,位于镇江新区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镇澄路南侧、新宇固废西侧,用地面积25714平方米;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回收利用4.5万吨NMP(N-甲基吡咯烷酮)废液,年产3.6万吨NMP(N-甲基吡咯烷酮)。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根据2016年镇江市环境质量报告中镇江市区相关监测统计资料进行分析评价,镇江市区大气污染以颗粒物、臭氧污染为主,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补充监测结果,各监测点TVOC、氨、硫化氢等监测因子小时浓度值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相应标准限值。

2、地表水:长江镇江段pH、氨氮、石油类等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要求,高锰酸盐指数在W2、W3断面均满足Ⅱ类水标准,W1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及COD、总磷各监测断面均超标;北山河各监测断面及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经对区域水系污染源进行分析,水质超标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1)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传统农业相对发达的区域,其因施用化肥造成的农田污水及部分养殖场所废水排放对区域河流等地表水之总磷具有较大贡献;(2)上游来水水质超标,南京等上游排水超标造成镇江段水质超标。

3、声环境: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昼、夜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地下水: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址附近的地下水水质pH、亚硝酸盐氮、挥发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铁、锰、氟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类标准要求;氨氮、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达到II类标准要求;总硬度达到Ⅲ类标准要求。

5、土壤: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监测点所测各项土壤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工艺真空不凝尾气与储罐呼吸尾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收集后经一套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标准,通过15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包装桶清洗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经一套二级水喷淋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一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可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标准,氨、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通过15m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储罐区、工艺装置区在物料装卸、出料以及物料输送泵、阀等存在密封不严造成的少量废气泄漏,洗桶车间由于门窗开合及密闭不严造成少量废气排放,污水处理站由于密闭不严造成少量恶臭污染物排放,均为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氨、硫化氢等。通过选用采用高效集气罩,提高废气捕集效率,较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同时安装良好的通风设施,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等相关措施有效地减少原料和产品在贮存和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气体的排放,使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降低到很低的水平。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及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不会降低该地区现有的环境功能。

项目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公式,本项目分别以生产装置区、洗桶及污水处理区边界向外各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保护目标,同时,在本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全厂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体制,厂内设两个排水口,一个为雨水排放口,一个为生产废水排放口(接管口)。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洗桶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镇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本项目拟建一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t/d,可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要求;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

从镇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接收能力接管标准、接管时间、管网布设和运行现状等方面综合考虑,本项目废水接管镇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水经镇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长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建设项目通过采取消声减震,选用低噪音设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滤袋滤芯、精馏残液、化验室废物、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均属于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和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可靠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 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其它注意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建设单位所在地和环评单位所在地提供纸质报告书供公众查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13511696199

邮箱:42637303@qq.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4587267

邮箱:xzp0502@163.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千山科技园

报告书-新纳环保NMP回收利用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相关标签: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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